• 2021年许昌市建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2021-8-5 14:46:30
  • 2021年建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建安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详见《2021年建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不能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5177房间。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建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含报名表上2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缴纳考务费3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5157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开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8月20日9:00至17:00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5157房间核实确认。

      六、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建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建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20日17:00前将身份证、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5157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可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对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十、其他事项

      (一)许昌市建安区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4-5115517

      咨询电话:0374-5137368

      附件1:2021年建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1年建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组织部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