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20-5-21 12:05:41
  •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初、中、高级统一在10月11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的实施。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审核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

      各省辖市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考生属地化管理,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其他学历人员,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8年。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发现虚假信息,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格处理。

      三、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初、中级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全国审计考办颁发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全国范围三年有效);符合河南省本年度使用标准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合格人员名单通知(一个评审年度有效)。

      四、报名办法、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办法

      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告知承诺制的办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至6月7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下称《资格考试申报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www.audit.gov.cn)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新考生报名前先注册个人信息;往年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已注册个人信息的考生,以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报名。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将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留存。

      (四)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分网上人工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1.网上人工核验。资格审查部门对所有考生上传的相关电子扫描件进行核验。

      2.现场人工核验。资格审查部门对考生上传的电子扫描件存在异议,可通知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资格核验由省市两级审计部门负责。

      6月10日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考生报名数据和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给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6月11日--6月12日期间省市两级审计部门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6月16日前,网上人工核验完成后省市两级审计部门将《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核验人员汇总表》报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

      6月18日前,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核验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纸质版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五)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7:00。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6号)的规定,参加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业务考试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60元;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52号)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地址: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502房间电话:61612532)领取发票需携带《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9月27日9:00至30日18:00、10月9日9:00至11日14:30,网上已交费考生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www.audit.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成绩公布后,省审计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审计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交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初、中、高资格考试大纲在审计署门户网站(www.audit.gov.cn)上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要加强对审计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确保审查信息的完整,防止漏报和误报。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全省考生可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www.audit.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核验人员汇总表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核验人员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审计厅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