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 2021-6-28 17:56:34
  •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高学历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优化我园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具体引才计划详见附件1《龙门园区2021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4.正高职称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必须取得与报名所用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龙门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再接受报名;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通过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lmsk.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及其它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24时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人员请将下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mskrsk@126.com(邮件标题为人才引进+姓名),并致电 (0379--65989579)确认,如补充发送相关资料需再次致电确认。

      1.《龙门园区2021年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近期一寸照片。

      (三)资格初审。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认定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高学历专业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各招聘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根据需要将核减的招聘计划人数调整到其它招聘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五)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进入考察人员需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在龙门园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学历人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和管理

      1.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在龙门园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3.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根据人才意愿,协调安排到龙门园区内公办中小学就读。

      4.服务期内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高学历人才由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5989579(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5982613(龙门园区监察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龙门园区2021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职位表

      附件2:龙门园区2021年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