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2021-7-15 16:44:24
  • 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名。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3.男性,年龄35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永城市在编在岗教师、医务工作人员;

      6.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永城市东方大道与芒砀路交叉口)。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须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另交同底版1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否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1年7月22日下午3:00--6:00到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可代领。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为考生面试、体检、聘用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核算比例过程中出现小数的,小数部分按1人计算。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请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如出现缺考人员造成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对并列人员再进行一次面试。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或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或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永城政府网(www.yc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如错过招聘相关环节,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永城市人事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067

      附件1: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永城市人事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