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辅警100名
  • 2020-12-30 11:50:16
  •   商丘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商丘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辅警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商丘市公安局看护辅警岗位30名

      男20名,岗位代码101

      女10名,岗位代码102

      2、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分局看护辅警岗位20名

      男15名,岗位代码201

      女5名,岗位代码202

      3、夏邑县公安局看护辅警岗位50名

      男35名,岗位代码301

      女15名,岗位代码302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商丘市户籍(含所辖县市区);

      (三)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四)年龄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具有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6日17:30期间,登录商丘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后,点击“商丘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进入后,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7日12:00)。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1月8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9:00至1月1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高中以上文化相当的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4、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评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2、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在测试前按照要求进行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应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3、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商丘公安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5、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低于面试比例的,在确保有效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商丘公安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还需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商丘公安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国家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或调剂。

      3、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商丘公安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于公示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试用,岗前培训和试用合格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服务期限2年(期满可续签),试用期1个月。

      四、管理使用

      1、此次招聘的辅警岗位为看护勤务辅警,职责是协助纪委、监察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2、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和考核。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不能胜任现职工作,本人拒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5)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6)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或者辅警管理规定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多次违反辅警管理规定或者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教育仍无改变的;

      (9)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10)从事有损公安机关或者辅警形象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1)利用辅警身份或者工作便利从事非法活动的;

      (12)擅自行使应当由人民警察行使的职权造成不良后果的;

      (1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的;

      (1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的;

      (15)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影响的。

      五、待遇保障

      1、工资福利和保险金待遇按照报考辅警岗位现行标准执行,相关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商丘公安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qga007)和“商丘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商丘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健康防疫信息码,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4、本公告由商丘市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70-5829227

      附件:商丘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