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的通知
  • 2019-7-3 22:42:43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

      二、现场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3、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三、现场人工核查须携带的资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1、《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同时U盘报送电子版;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二)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1、《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同时U盘报送电子版;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1、《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同时U盘报送电子版;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地点

      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4房间),电话:6316750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2、由报考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