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的通知
  • 2019-7-3 22:38:40
  •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现将我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核查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核查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住建局窗口)0391-3568417

      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服务科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我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服务科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其他事项请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http://www.hnrsks.cn)。

      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