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安阳市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和考核认定初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1-6-4 22:49:38
  • 2021年度安阳市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和考核认定初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初聘和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2018〕40号)文件和有关职称政策,现将我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和考核认定初级职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安阳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见习期(试用期)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方可申报初级职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正确选择“在编、人事代理、其他”,以表明申报人身份。

      二、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初聘和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2018〕40号)文件所列学历、年限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符合初聘、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可采取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讲课、考试等多种方式,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形成考核报告。考核合格,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初聘中级职称需到市职改办核准。

      2、用人单位在同级职改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创建单位帐号。

      3、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4、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5、初聘、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批、发文及办证;初聘、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单位和县(区)初审合格后报市职改部门审批、发文及办证,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改部门备案。

      6、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任职考核、任职文件印发和证书办理等工作,并按程序进行备案。

      四、申报材料

      1、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由单位经办人员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年度安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汇总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技能人员的技能等级证书;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员级考核认定助理级的提供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具有职业资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2、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聘用(劳动)合同、业务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考核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等其他相关材料。

      五、诚信承诺制与网上审核

      1、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并将诚信承诺书上传到平台。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2、申报材料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7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3、网上审核通过之后,单位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由单位经办人员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年度安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汇总表》一式两份,到市职改办盖章确认。

      六、申报时间

      1、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最终审核。

      2、初聘每年集中办理两次,为每年6月、12月。考核认定每年6月集中办理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满且符合初聘条件的,双月1-10日申报审核,凭《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办理职称聘任手续,在6月、12月份统一制发文件、打印证书。

      3、本次申报时间为5月17日-28日个人申报,单位审核。6月1日-10日市职改办审核。各县区和自主评审单位可参照本通知自行安排时间。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职称需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执行。

      七、收费

      根据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精神,初聘和考核认定收取资格审查费每人20元。

      八、有关要求

      初聘和考核认定初级职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把工作做细、做好。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2021年5月14日